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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溶剂型压敏胶溶剂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pdf


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溶剂型压敏胶溶剂优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溶剂型压敏胶溶剂优化项目

2)建设单位: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菱湖工业园区凉山路196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30°4359.017N120°723.851E

5)行业类别: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6)环评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7)建设内容: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审批的压敏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发现产品溶剂型压敏胶市场反应稳定性欠佳,不能满足特定场景的应用需求。根据溶剂型压敏胶市场需求,为提高产品稳定性,对年产20000吨压敏胶项目在主要工艺路线不变的基础上,对工艺后段稀释进行优化提升,调整稀释溶剂种类和比例。同时取消年产3000万平方米光学薄膜项目生产线,并进一步优化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废气处理设施,同时增加厂区空气监测设施,实现空气质量在线掌握。通过上述技术改造,提升企业产品稳定性和质量,提高废气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厂职工60人,其中管理人员采用一班制;生产车间按两班制工作,每班12h;年生产时间为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位于菱湖镇菱湖工业园区凉山路196号,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pdf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技改前后废水产生源不变,仍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及检修废水等八部分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中,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检修废水等高有机含量废水合计产生量为465t/a;其他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合计产生量5028t/a)集中收集后与高有机含量废水在调节池混合均匀,经厌氧+缺氧+好氧MBR组合处理,最终达标纳管,纳管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表1直接排放标准(COD 60mg/L,氨氮 8mg/L)。

上述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至湖州南浔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溪港,尾水排放浓度COD 50mg/L、氨氮 5mg/L,排放量COD0.275t/a,氨氮为0.028t/a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CODMn浓度中心在水流方向逐渐向下游移动,中心浓度逐渐降低,泄漏100d后,污染羽中心浓度为361.5315mg/L,至泄漏1000d后,污染羽中心浓度为36.1532mg/L。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静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58.71%(甲类车间无组织排放的乙酸乙酯),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1175m(DA002排放的乙酸乙酯),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根据章节5.4.3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6.3.1和章节6.3.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企业各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企业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

②厂界四周设高于2m的实体围墙,车间墙体进一步加固,生产车间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③对于水泵、风机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滤渣、废过滤袋、废清洗溶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内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湖州南浔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内已建污水处理站,罐区、甲类仓库、危废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项目投产运营后30年内甲苯在评价区域土壤中的累积量(叠加背景值后)均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范围内。

只要企业做好废气的收集及处理工作,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废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有一定影响,企业需采取措施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pdf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溶剂型压敏胶溶剂优化项目位于菱湖镇菱湖工业园区凉山路196号,项目符合南浔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

①在建设单位网站发布公示。

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发布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总;电话:0572-87153336;地址: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菱湖工业园区凉山路196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小姐;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

 

 

 

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0606